关于康巴什校区教学运行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自2026年9月起,我校康巴什校区正式投入使用。为保障该校区教学运行管理规范有序推进,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现就康巴什校区公共课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公共课教学运行工作包含新能源学院公共课结课考试与开学初补考命题、试卷印制、考试组织、工作量核算等相关事项。
一、公共课命题
学校遵循三校区“同一时间、同一试卷、同一标准”的要求统筹推进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考试试卷由公共课开设单位依照学校规定负责命制。
二、试卷印制
1.新能源学院具备印刷条件前
试卷由开课单位统一印制,印制份数按教学运行中心确定的考场编排与考生人数核算,并预留合理备用量。开课单位印制完成后清点、密封签字,于考试前移交新能源学院指定负责人;移交必须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填写试卷交接单,双方签字确认移交时间、试卷名称、份数与密封状态。
新能源学院负责老师接收后存入专用保密柜,实行双人双锁保管,考试开始前任何人不得拆封;试卷领用、发放、回收均须登记签字。
2.新能源学院具备印刷条件后
公共课开设单位需在开考前一周,由试卷命题人将试卷电子版(含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通过0A系统发给新能源学院试卷印制负责人。试卷电子版须加密处理,密码发新能源学院副院长。电子版接收后不得二次转发,印制完成后删除临时文件。
试卷印制在指定场所内完成,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印制过程中的废页、残卷、多余试卷当场清点、登记并销毁,不得带出印制场所。新能源学院承担后续试卷印制及保密管理责任。
3.保密协议
试卷印制、保管等所有接触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的人员,均须在接触相关材料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与违约责任。保密协议由新能源学院制定、收集、编号并存档备查。
4.责任追究
凡未按时印刷试卷、发生试卷泄密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按教学事故认定并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与责任单位责任;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考试组织
1.考试安排。教学运行中心统一安排全校公共课考试时间、考场与考生编排,各校区同步执行,不得自行调整考试时间或增设考试场次。
2.监考人员。主监考和副监考均由新能源学院聘任教师和本学院教师承担,不得由学生、校外无关人员替代。新能源学院要做好监考教师培训工作。
3.监考职责。主监考负责本场考试全面工作,包括试卷领取、清点、启封、发放、回收与移交;副监考协助核验考生身份、维持考场秩序、处理突发情况。考前须参加监考培训,熟悉试卷流转流程、考场规则与应急处置要求。
4.试卷回收与流转。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当场清点答卷份数,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含缺考、违纪情况),签字后交新能源学院指定接收人。
5.公共课考试流程节点安排。
工作阶段 |
时间节点 |
主要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命题审核 |
考试前2周 |
完成命题、审核 |
开课单位 |
监考培训 |
考试前1周 |
开展监考培训,签订保密协议。 |
新能源学院 |
发布 考试通知 |
考试前1周 |
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考场与考生编排。 |
教学运行中心 |
试卷印制 |
考试前1周 |
试卷印制或移交,验封,入库保管。 |
开课单位、 新能源学院 |
考试实施 |
考试当日 |
领取试卷,组织考试,回收并办理交接。 |
新能源学院 |
四、工作量核算
学校为公共课开设学院核算10%的教学工作量。
教学运行中心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