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已经排定,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通过学院网站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从2025年7月7日开始,到2025年7月11日结束。
二、考场安排
考场安排见附表。
三、考试要求
(一)学生有关要求
1.学生参加考试时需携带有效考试证件(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没有证件的同学请提前补办相关证件,无考试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学生应认真遵守考试规定,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表、手环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3.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考教师有关要求
1.监考教师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板书考场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规范监考工作流程。
2. 学生进入考场时,监考教师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检查,防止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手环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电子设备进行考试。严禁无考试资格学生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得有读书看报、批阅试卷、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串岗聊天、随意离开考场等不符合监考教师身份的现象,要以预防违纪作弊行为发生为目标,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好考场秩序。
四、其他
1.各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均须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督导组、骨干教师组成的专门巡视组,从考前准备、监考教师履行职责、考场组织与纪律、考场保障等方面加强巡视巡查工作,确保良好的考风考纪,并向学生公布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2.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长按试卷的要求执行。
3.教学运行管理科联系方式:6575712。
附表: 2025年春季学期期末公共课考试安排一览表
教学运行中心
2025年6月20日